
网络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强大的互动性,这不同于传统媒体信息的单向传播,而是信息的互动传播。 通过网络推手,用户直接与商家交流,制造商也可以随时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网络推手有很多优势,不仅可以增加产品的销量,还可以让企业获得大量粉丝,建立粉丝社区,方便未来的消费和引流。当一个粉丝对一个企业有了信任,就意味着粉丝会顺利转型,甚至开始自发分裂,企业就不再担心粉丝不足了。
- 2020-11-07 00:45
图片来源:unsplash
记者|谭一凡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推送者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依法查处网络直播推送者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推送者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稳妥的消费环境。
《意见》对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规范直播推手行为、依法查处直播推手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建议。
压缩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在压缩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方面,《意见》指出,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和网络广播的法律责任应当压缩。
其中,网络平台为商品经营者(包括服务提供者)提供有偿分流或者网络直播等服务,网络直播的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商品经营者通过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公布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和荣誉,并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
严格规范网络直播推送者的行为
在严格规范网络直播推送行为方面,《意见》对广告审查发布和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于广告审查和发布,《意见》指出,在网络直播推广活动中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布前应当审查的广告,应当严格遵守广告审查的有关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在发布前进行审查的广告。
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意见》指出,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网店首页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与其经营相关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网络平台应为上述信息的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其他便利条件。
依法查处网络直播推广人员的违法行为
《意见》指出,针对网络直播中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履行资格审查义务、未履行消费者安全义务等违法行为。
针对直播手中售后服务保障不足等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查处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赔偿损失、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十分重要。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我们重点查处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假冒混淆、商业诽谤和有奖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
此外,《意见》还对产品质量、侵犯知识产权、非法广告、非法价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推送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全文
记者|谭一凡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推送者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依法查处网络直播推送者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推送者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稳妥的消费环境。
《意见》对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规范直播推手行为、依法查处直播推手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建议。
压缩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在压缩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方面,《意见》指出,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和网络广播的法律责任应当压缩。
其中,网络平台为商品经营者(包括服务提供者)提供有偿分流或者网络直播等服务,网络直播的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商品经营者通过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公布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和荣誉,并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
严格规范网络直播推送者的行为
在严格规范网络直播推送行为方面,《意见》对广告审查发布和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于广告审查和发布,《意见》指出,在网络直播推广活动中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布前应当审查的广告,应当严格遵守广告审查的有关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在发布前进行审查的广告。
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意见》指出,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网店首页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与其经营相关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网络平台应为上述信息的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其他便利条件。
依法查处网络直播推广人员的违法行为
《意见》指出,针对网络直播中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履行资格审查义务、未履行消费者安全义务等违法行为。
针对直播手中售后服务保障不足等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查处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赔偿损失、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十分重要。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我们重点查处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假冒混淆、商业诽谤和有奖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
此外,《意见》还对产品质量、侵犯知识产权、非法广告、非法价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推送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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